試驗區進一步擴大人才中介服務開放,提升中外合資人才中介機構的卜方控股比例,外方合資者(非中國港澳地區)可以實現不超過70%的控股;允許中國香港、澳門的服務提供者設立獨資人才中介機構;大幅下調最低注冊資本金要求;外資人才中介機構最低注冊資本金低至12.5萬美元。
目前,中國對區外中外合資人才中介服務機構在持股比例、注冊資本方面的限制更加嚴格。人才中介服務機構是指為用人單位和人才提供方面的限制更加嚴格。人才中介服務機構是指為用人單位和人才提供中介服務及其他相關服務的專營或兼營的組織。2005年修訂的《中外合資人才中介機構管理暫行規定》規定,注冊資本金不少于30萬美元,其中外合資者的出資比例不得低于25%,中方合資者的出資比例不得低于51%;外方出資者應當是從事3年以上人才中介服務的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中國香港和澳門服務提供者在內地設立合資人才中介機構的,最低注冊資本金為12.5萬美元,但是擁有的股權比例不超過70%。
這次,試驗區開放人才中介服務,有利于進一步了解學習境外人才中介服務的運作方式和先進的技術手段,提升我國人才中介機構的競爭力,提高我國人才中介的服務水平,以適應將來完全開放的競爭環境。 |